本报讯 (记者 赵辉) 记者26日从市建委获悉,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遏制以讨薪为由组织煽动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社会秩序的恶意讨薪行为,市建委要求施工企业不得拖欠、克扣和拒付劳务款,而组织恶意讨薪的企业也将被清出西安建筑市场。
市建委要求各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无故迟付、少付工程款所造成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建设单位应负主要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严格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计价方式和标准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和拒付劳务款。
建设、施工和建筑劳务企业对已经发生了的经济纠纷、工程款拖欠、工资拖欠等问题,依照合同约定采取合法途径寻求解决。
对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总承包企业不按时支付建筑劳务款、建筑劳务企业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对责任单位下达警示函,责令限期整改,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新项目的招投标资格,建筑劳务企业取消承揽新工程的资格。
对借讨薪为由组织煽动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社会秩序的恶意讨薪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处理:暂停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新项目的招投标资格,取消建筑劳务企业承揽新的劳务分包工程的资格,暂停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建筑劳务企业吊销资质证书,清理出西安建筑市场;外地建筑施工企业清出西安建筑市场,项目负责人不得进入西安建筑市场;涉及刑事法律责任的,由公安及司法部门依法查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