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春灵
劳务派遣是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它是近年来我国人才市场一种新的用人方式。目前,它在新郑发展如何?近日,记者来到经新郑市人劳局批准成立的新郑市元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一探究竟。
踏入该公司的大门,记者看到几个40岁左右的妇女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申请表,原来她们想找月嫂的工作,先把自己的个人信息登记下来,她们说自己身边有一些人都通过劳务派遣这种途径找到了合适的工作,而且后顾无忧。
一时间,记者听得是一头雾水。新郑市元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侯伟峰解释道,一些用人单位自有招聘渠道,但是还不能满足用人需求,这时候它们会求助劳务派遣公司;部分求职者想找到满意的工作,他们也会向劳务派遣公司说明自己的求职意向。劳务派遣公司,在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之间提供了一个招(应)聘渠道,一般适用于存在有明显季节性用工的单位或自有招聘渠道,但不能满足用人需求的单位。
在该公司洽谈业务的一用人公司负责人介绍,劳务派遣可谓一举多得:派遣公司为用工单位搭建了一个招聘平台,用工单位将招聘的事情交由派遣公司来做,这样用工单位就会付出更大精力投入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化、社会化,减轻了企业压力;同时可以分散劳资风险,减少劳资纠纷,用人机动灵活。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可以让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等。为了适应发展需要,新郑市元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多个培训单位合作,开展了月嫂、计算机、家电维修等培训,还负责了新郑市应急大队人员招聘活动的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
据了解,劳务派遣给用人单位带来了一些便利,也给求职者带来了好处:它给求职者提供了丰富的就业信息资源,可以连续计算“工龄”,拓宽、加深了毕业生就业新渠道。更为重要的是,它不仅给求职者当媒人,还当他们的“娘家”,一旦这些“嫁出去的女儿”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派遣公司就会积极地维护,这对用人单位也起到一个很好的监督作用。
正因为劳务派遣一举多得,它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了招(应)聘平台,成为连接用工单位和求职者之间的桥梁,今后将会为市场多元化用工需求、解决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等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