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记者 袁伟)今年1月初,自贡市汇东新区盈佳大厦北楼的业主发现楼顶在施工搭“偏房”,遂立即将情况上报辖区城管部门。直到昨日,业主们没发现相关部门对该违法建筑作出行政处罚。而社区工作人员给每户业主送了一份“征求业主意见表”,称城管部门拟对违建实施行政处罚,就“保留或拆除”征求意见,再做处罚决定。
“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还可以根据群众的意见来作出决定?”收到意见表后,一些业主感到不解。对此,四川元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彬认为,大多数情况下,执法部门只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条款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即可,但为适当缓和当事双方的矛盾,可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征求意见,作为参考。
作者: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