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央台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发布消息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号经人社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号起施行。14-01-27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规定明确,用工单位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原标题:人社部发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央广网北京1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央台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发布消息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号经人社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号起施行。14-01-27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规定明确,用工单位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原标题:人社部发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为您推荐更多相关文章
新闻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