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11月20日专电 为进一步规范郑州建设劳务用工管理,维护广大施工企业和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预防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和治理私招乱雇等非法用工行为,建立和谐的建设劳务用工秩序,日前,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在全市建设施工现场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采取上下班刷卡考勤制度。
通知要求,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劳务人员登记室,配置计算机、刷卡和照相考勤设备,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上下班进行刷卡考勤。此外,还要设置劳务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工资认定公示牌,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劳务人员考勤和工资认定情况进行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民工每月上工时间、结合完成的工程量每月应发工资总额、实发工资数额,公示内容应经劳务员、劳务队长、劳资员和民工签字确认。
通知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建立电子文档的施工日志,每天填写打印后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每月装订成册,存档备查,并作为该项目经理带班生产的依据。同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的民工按照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进行刷卡考勤,并监督劳务分包企业将民工工资按月或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到民工个人手上。
此外,该通知还要求劳务分包企业自用工之日起须与从事施工作业的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劳务分包企业应给已签订劳动合同进入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民工办理考勤卡,督促民工上下班时进行刷卡照像考勤,劳动合同、刷卡照像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台帐应由劳务分包企业保留存档至工程竣工备案一年以上,作为解决民工劳资纠纷的重要凭证。
郑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不执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拖欠或克扣劳务费和务工人员工资、劳务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以欺骗手段完成劳务分包备案后拒不执行合同的企业和相关管理人员,市建委将在市建设信息网和郑州建设劳务管理中心网站上通报,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并将按照资质管理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