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全省首例以“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宣判的案件
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 李吉毅)今天,从阳城县人民法院传出消息:因恶意欠薪并逃匿,阳城一家企业老板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去年11月11日,阳城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该县鑫火特种铸钢有限公司职工投诉反映:公司老板张某拖欠工人工资款16万元,30多名工人多次催要没有结果。工人们提供的情况显示:老板张某的父亲在承包期结束之际,运走场上的全部成品货,随后父子俩便不知去向。阳城县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多次向张某经营的公司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要求张某回公司支付工资。直至去年11月24日,张某仍未支付工人工资。
10月23日,阳城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因恶意欠薪并转移资产,获刑两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这是去年《刑法修正案》将“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定罪入刑后,全省首例以该罪名进行宣判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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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晋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清出市场
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岳威)今年起,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监管,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入晋企业,执行市场清出制度。
今年起,我省将重点培育房建、交通、矿山、水利等领域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等综合能力的骨干企业,引导骨干企业调整经营结构,拓展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高新技术研发等业务。鼓励企业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加快产业融合。支持骨干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在融资、税收、授信、贷款、资质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同时,支持中小微企业做专做精,支持有一定规模的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等专业承包企业向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展,培育和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等新兴专业企业,大力发展建筑劳务企业,引导具备条件的建筑劳务队伍成立劳务分包企业,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和信贷支持力度,扶持建筑业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对于越来越多的外来入晋建筑企业,我省将积极支持入晋建筑业企业在我省设立子公司,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入晋子公司投标时,视同具有相应等级母公司资质。但同时,也将加强监管,对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入晋企业,严格执行市场清出制度。
作者:李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