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肖雪
虽然昨天的风雨给高温模式摁了下暂停键,但是“27个省市陆续出台高温补贴标准”的新闻仍是超高转载率。进入夏季,“高温费”成为被持续关注的话题,同时有关高温费的投诉也成了劳动投诉的热点,不过很多案件均是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高温费发放的标准存在争议,劳动监察部门建议,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妨将高温费写入劳动合同,并写明细则,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是否发放企业与员工有争议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记者从南京市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到了夏季劳动者关于高温费的投诉增长不少,不过至今一起都没有进行处罚。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案件审理科科长金浩说,“有些岗位对于能否享受高温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存在争议的,有的人上午坐办公室,下午在户外作业,这怎么算?一些实施细则在条例里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前来投诉,我们也要对双方进行调解,一般来说最后都能调解成功。”
在去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虽然明确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属于违法行为,不过关于高温费的处罚,是有“限期整改”前置条件的,存在问题的企业如果整改到位,就不予以行政处罚。
金浩提醒劳动者,在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妨问清楚高温费发放情况,最好在合同里明确规定出来,这样日后发生纠纷有理可循。
10月前必须发放到位
近日27个省市陆续出台高温补贴标准,例如北京发布室外和室内作业的高温津贴最低标准分别上升至每月180元和120元,分别上调60元和30元,高温津贴自6月起计入工资总额。
而山西和江西的标准最高,为每月240元。在按天发放的地区中,天津标准最高,为每天24元。而从发放时长来看,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为4-10月整整7个月时间。
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江苏省今年的高温费标准不会做出相关调整,依旧执行2011年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金额。
据了解,高温费最迟10月底必须支付到位,如果未发放到位,劳动者可到劳动监察部门匿名举报。
可拨打12333匿名举报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户外劳动者即使没有拿到高温费也不愿意去投诉,不少人都认为,“如果投诉了,被单位知道了,工作也干不下去了。为了几百元把工作给丢了太不值得了。”
人社部门提醒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费,可直接拨打12333向劳动监察部门匿名举报,劳动监察部门经核实后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劳动监察部门将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