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马丽侠) 记者从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了解到,7月1日~8月15日,全区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首次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纳入执法检查范围。
此次主要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将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作者:马丽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