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灵宝市司法局豫灵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三项有效措施,积极为黄金生产工作有序推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深入矿山采矿、选矿冶炼企业,通过宣传车、黑板报、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宣传《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黄金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强化指导管理。加强对黄金企业经营行为的指导服务,强化黄金生产企业经营合同、劳务合同管理,确保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三是加大涉矿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指导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开展走访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介入,切实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镇区黄金生产秩序。 (伍凤泽 建艳灵)
作者:伍凤泽 建艳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