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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签规范用工合同怎么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0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网易新闻  浏览次数:6

家政说法

案例

不久前,一家公司找到了南宁市家政行业服务协会诉说了一件事情。原来,这家家政公司在网上刊发了一些供求信息,并将一些家政服务人员的简介登出,南宁市江南区的一位雇主看到以后,对其中的一位家政人员比较满意。双方经过电话沟通以后,确定了试工的日期。

试工3天之后,雇主对该家政人员较为满意,家政人员也就在其家中开始工作了。一周过后,家政公司的负责人找到雇主,希望能按照规范的程序签订协议,但是发现这位雇主一直百般推脱,不愿意签订用工协议,于是该公司找到了南宁市家政行业服务协会。

处理过程南宁市家政行业服务协会的周秘书长和工作人员与该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同找到了该雇主以及家政服务人员。经过沟通,雇主承认有侥幸心态,认为不签协议可以躲开管理费用的问题,起到不交管理费的目的。双方经沟通以后,最终同意签订用工协议。

南宁市家政行业服务协会周秘书长认为,这种现象目前在家政服务行业中约占40%以上。由于抱有逃避交纳管理费的目的,很多雇主私下与家政人员达成口头协议,避开规范的用工合同。但是,在随后的用工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纠纷,双方的利益都无法保障。

为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南宁市家政行业服务协会已经开始采取上岗保证金的制度,这样对家政人员的用工要求、人身安全以及雇主的权益有一个保护作用;另外,雇主就算不签订协议,在事实上已经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产生的纠纷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建议雇主以及家政人员双方在用工之前,都要按照规范的程序签订用工协议。

(梁如雪)

作者:梁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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