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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年3月前劳务派遣工不能超1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4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网易新闻  浏览次数:3

在一些单位,员工分为两类:正式工与派遣工。昨天,记者从宁波市人社局了解到,人社部门将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劳务派遣用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所存在的违法问题。

通讯员 任社 记者 王颖

总工会作了个调查 宁波目前至少有六七万派遣工

根据规定,到2016年3月1日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须控制在10%以内。如果没有控制在这个比例内,用工单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此前,宁波市总工会作了一项调查。受调查的56家企业,派遣工人数19089人,达45%,垄断行业比例则更高。

派遣工主要集中在移动、电信、邮政、金融、港务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甚至在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也较为普遍。

根据法律规定,派遣工本来应该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可是,现在一些企业在主要岗位、主要工种长期大量使用派遣工。如银行系统在柜员等主要业务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接近半数,电力系统在电网管理和维护上大都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保守估计,宁波目前至少有六七万派遣工。

怎么会有这么多派遣工?宁波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分析,主要是利益驱动。对用工单位来说,这样可以降低劳动成本,减少职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支出,节约招聘的成本和风险。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往往不计入被派遣企业工资总额,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支出。对派遣公司来说,收益也是巨大的,能获得长期利润。

用人单位先自查 以免承担不必要的连带责任

昨天,宁波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也特别提醒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要对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主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用工单位要通过人事、财务监管手段,跟踪所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是否落实到每位被派遣劳动者,以免承担不必要的连带法律责任。

这几点尤其要引起注意。

1.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须经行政许可。2013年7月1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施行后没有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不得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2.劳务派遣须事先签订合法协议。

3.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不符合“三性”工作岗位的不得劳务派遣。

4.劳务派遣劳动者权益须得到保障。根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权益。

宁波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劳务派遣违法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比如,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以每人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原标题:后年3月前劳务派遣工不能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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