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王倩)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备案渠道,建立全面、准确、规范、统一的劳动用工数据库,9月17日,省人社厅传来消息,即日起,我省先行开展省级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系统试运行。
劳动用工备案是《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传统的纸质用工登记备案方式存在数据残缺有误、传递不便等弊端,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是基于互联网的、跨地域和省级集中式的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登录系统,可以方便地完成原始数据批量导入、新增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续订、终止、解除、统计查询等劳动用工备案业务的办理。此外,人社行政部门也能够全面、详细、及时地收集企业劳动用工备案信息。
目前,该网上备案系统已针对省级劳动用工单位启用,市、县级劳动用工单位的启用时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