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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扫员转包活计干私活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25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网易新闻  浏览次数:8

编辑同志:我是一清扫员,单位有的同事将自己负责的楼道、楼间道路、绿化带保洁活计转包给人清扫,自己去干别的活。请问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读者:王石

王石读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将自己的活计转包给他人的清扫员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根据规章制度收回转包者干私活所得的利润。

本组信箱由黄冬松、颜梅生、廖春梅、王景龙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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