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8日讯(记者 要维维)记者今日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出台,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的诚信体系。今后,全省公务员将建诚信档案,骗保的企业和个人将纳入信用“黑名单”。
在完善公务员诚信管理方面,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财产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内容。
在商务诚信方面,采取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以居民用水、电、气、暖、物业服务、大型商场、超市、医疗、药品、旅游等为重点,开展反垄断、反欺诈、反暴利的价格监督检查,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完善网店实名制,打击内外勾结、伪造流量和商业信誉的行为,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违约等欺诈行为。同时,我省还将针对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管道等运输市场,实施分类考核监管,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在社会诚信方面,将建立健全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使用、退出等环节的诚信制度,对骗取和违规使用保障房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
在司法公信方面,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