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屿、见习记者王成龙、通讯员宋欣然、实习生闫泽壮、沈思)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昨起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部署落实。
据介绍,新《劳动合同法》重点修改有关劳务派遣的内容,劳务派遣工将享有同工同酬权利。通过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广大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我省将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受理审核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条件,依法实行经营许可并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单位取得许可后,方可在劳务派遣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我省劳务派遣单位将按要求每年向许可机关如实填报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据了解,省人社部门7月将在全省开展相关监查工作。
作者:陈屿 王成龙 宋欣然 闫泽壮 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