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旭松
每逢年末岁尾,农民工以跳楼、断指等极端手段追讨拖欠工资的事件总会出现。可能在很多人看来,通过法律途径可以很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据调查,农民工即便能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欠薪纠纷,全额结算工资的比例也不高。横亘在农民工和合法权益之间的是劳动合同的缺失。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工人诉诸法律来维权,那么,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就会依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工人工资。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最高,占73.6%,而建筑行业又是欠薪的高发地带。讨薪本已如同蜀道,没有劳动合同维权更是难上加难。如今在城市企事业单位中,城镇劳动者基本已经实现了劳动合同制,薪资纠纷就相应减少了很多。在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寻找工作的大背景下,推行农民工劳动合同制的时机已经成熟,唯有此才能保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目前的就业现状是,农民工在收入方面可能与城市劳动者存在的差别并不大,但在社会保障、生活条件、医疗保险等方面却存在较大差距。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尚在其次,找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不易,在招聘中与老板并无多少讲价余地,而能与农民工真正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少之甚少,这就为农民工今后可能遭遇的讨薪难埋下了伏笔。签订劳动合同又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的基本前提,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还尚显不够,可以根据农民工的特点,修改制订相应的条款。
农民工游走在城市边缘、体制的边缘,大量农民工在城乡间流动就业将长期存在,以此产生的工作生活上的一系列问题也将长期存在。正视问题寻求解决之道关系社会稳定,积极推行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像城镇劳动者一样切实保障合法权益是解决问题的必由之路。农民工问题不能长期拖而不决,需要出台一系列措施让城市能够真正接纳农民工。(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