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23日电 (记者梁娟)记者23日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获悉,非法向境外输出劳务的陕西省国际交流中心境外移民中心原主任王积,近日被法院一审以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伙沈晓舟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查明,王积和北京男子沈晓舟,在明知马来西亚不允许中国建筑工人从事境外劳务输出的情况下达成协议,由王积在中国国内招收劳务人员,沈晓舟负责以马来西亚某中介机构的名义,将劳务人员介绍到马来西亚从事建筑劳务。
2006年8月,王积在户县招收赴马来西亚劳务人员40多名,收取劳务人员1万至2.76万元不等的中介费,并承诺到马来西亚从事建筑劳务。王积隐瞒事实真相,向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了2份赴俄罗斯工作的项目说明书,出入境管理处给40多名劳务人员办理了护照。
沈晓舟到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为其中27名劳务人员办理了旅游签证,并于2007年1月将27名劳务人员带到马来西亚。27名劳务人员因不具备合法劳务身份,被马来西亚移民局扣留。后在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协调下,于同年3月底被送回国。
法院认为,王积、沈晓舟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在明知马来西亚建筑劳务市场未对中国开放,且陕西省交流中心及移民中心无权向马来西亚输出建筑劳务人员的情况下,擅自招收出国劳务人员,以旅游签证形式,非法组织他人赴马来西亚从事建筑劳务,组织人数众多,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新城区法院一审以王积、沈晓舟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王积不服,当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