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继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执法检查后,今年再次对该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表示,发现该法实施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劳务派遣不规范问题更加严重。
昨日,华建敏向常委会作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三年多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深入,华建敏表示,劳动者将劳动合同法当作维权利器,更注重依法维权和理性表达诉求,一些企业由法律实施初期的不理解、有抵触转变为认同、支持。
不过,还是发现该法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劳务派遣不规范问题在2008年的检查中就存在,时隔三年,执法检查组发现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损害派遣工合法权益问题比较突出。
检查发现,近三年来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明显增多,用工单位用工有不少超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范围、在主营业务岗位长期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不予参加社会保险或少缴社会保险费;不少劳务派遣机构资质较低,难以履行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能力较低问题比较突出。
对此,执法检查组提出,要通过修改完善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务派遣专门法规或管理办法,细化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适用范围和“三性”岗位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