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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赔偿双倍工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5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网易新闻  浏览次数:18

公司用工不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员工起诉公司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公司到底赔还是不赔?近日,江阴法院执结了这样一起劳动报酬纠纷。

王二本是江阴某广告公司员工,可工作没几个月就不想干,离职了,他还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公司赔偿他双倍工资,原因是公司没有和他签劳动合同。经过一审的调解,当时公司同意给付王二2.5万元,但是到执行阶段,公司又不愿意给钱了。

执行法官主动找到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李某这样说道:“不是我们不愿意给钱,就是觉得心里憋屈,当时王二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我们也不能强迫他签劳动合同。”执行法官耐心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并提出积极防范的对策,李某得知后恍然大悟并主动履行到位。一场纠纷顺利执结。

近年来,用工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赔偿双倍工资的事情屡有发生,用工单位往往“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开始,就应该及时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公司无过错也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广大用人单位应学习了解法律,以维护自身利益。

通讯员 张峥莉 孔春琴

本报记者 丁波

作者:丁波 张峥莉 孔春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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