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本月底前,太原市各相关劳务派遣企业须向该局报告201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
报告企业的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企业。报告提交的材料包括: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订立劳动合同及参加工会的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
太原市人社局明确,劳务派遣单位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满后,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延续时,许可机关不予延续。
本报记者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