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同在一条流水线上,拿的工资有高有低,福利待遇各不同,节假日加班休假和加班工资也不能依法足额支付;遇到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两头“踢皮球”,维权难上加难……劳务派遣市场乱象横飞的现状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汪利民的关注,他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建议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应尽快制定劳务派遣法规,规范劳务派遣市场。
近年来,随着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补充性的用工方式,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随之而来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频繁发生。
汪利民说,目前,劳务派遣工的数量在大幅增长,从业行业在不断扩大,就业岗位覆盖面广,在充分发挥就业补充辅助作用的同时,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低、工资增长难、民主权利无法实现等诸多难题,也使得这一人群成为了“弱势人群”,需要亟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破解。
2012年12月28日劳动合同法首次修改,明确劳动派遣用工只能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在汪利民看来,这还远远不够。他建议:明确劳务派遣企业的准入条件和管理要求;明确用人单位、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禁止长期用工(18个月以上)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禁止企业“隐蔽的劳动力租赁”行为(主要是超市劳务派遣行为);劳务派遣工与其他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明确对违规的处罚办法,对劳动者的权利救济措施,从而促进用工制度的公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本网记者曹飞翔报道)